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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换货说明

发布者:锐驰 2021-10-13 15:34:11

锐驰商品售后政策服务总则

1、退换货规则

锐驰承诺符合以下情况,自客户签收商品次日起7日内可以退货,15日内可以换货,客户可在线提交返修申请办理退换货事宜。具体退换货标准如下:

退换类别

具体描述

是否支持7天(含)内退货

是否支持15天(含)内换货

是否收取返回运费

备注

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质量问题

经由生产厂家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,并出具检测报告或经锐驰售后确认属于商品质量问题

当地无检测条件的请联系锐驰售后处理

到货物流损、缺件或商品描述与网站不符

物流损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、漏液、破碎、性能故障,于收到货后24小时内反馈,经核查情况属实。缺件指商品原装配件缺失。

锐驰审核期间可能需要快递人员证明或要求您提供实物照片等,以便快速做出判断并处理。

其他原因

除以上两种原因之外,如个人原因导致的退换货,在商品完好、附件齐全的前提下。

有标注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情况除外)

由您承担商品返回锐驰的运费取件收费标准

2、收货时间判定标准

(1)锐驰快递配送或者自提的订单:以客户实际签收商品第二日开始计算;

(2)非锐驰配送的订单,按照第三方物流平台显示的实际到货日期第二日为准。如果第三方合作伙伴不能有效返回签收日期,则锐驰将根据距离等因素和客户确认实际到货第二日开始计算。

3、下述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

(1) 个人定作类商品;

(2)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,并经您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:

a.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,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;

b.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;

c.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、有瑕疵的商品;

d.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,在商品页面标注“不支持无理由退货”并经您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;

(6)无法保证退回商品完好的商品(能够保持原有品质、功能,商品本身、配件、商标标识齐全的,视为商品完好)。

4、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换货

(1)任何非锐驰出售的商品(序列号不符);

(2)过保商品(超过三包保修期的商品);

(3)未经授权的误用、碰撞、疏忽、滥用、事故、改动、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,或撕毁、涂改标贴、序号、防伪标记;

(4)三包凭证信息与商品不符及被涂改的;

(5)其他依法不应办理退换货的。